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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优抚带病回乡军人 六九年带病回乡每年每月多少钱?

时间:2023-08-29 10:00:33来源:

  重点优抚带病回乡军人 六九年带病回乡每年每月多少钱?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、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,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,达到每月35元。 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。 提高后,一级因战、因公、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、77610元、75060元,分别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、7060元、6820元。

  重点优抚对象是指:残疾军人,“三属(军属、烈属、病故军人家属)”,三红人员(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、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、红军失散人员),在乡老复员军人(1954年11月前部队实行供给制期间入伍的退役军人),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参核退伍军人。

  带病回乡军人是属于我国重点优抚对象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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